![]() 中山日报记者 文波 摄 随着今年1月1日《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》的正式实施,中山从2015年5 月28 日获得地方立法权后,已经有4部由自己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走进了百姓生活。市人大代表程禹斌表示,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推动中山立法工作。 程禹斌表示,中山法治建设目标远大,首先要推动法治成为中山最有效的社会治理模式,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圈中率先构建法治新优势,让法治看得见、可操作、能感受、易评价,使法治成为中山最优的制度环境。其次,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,通过对公民、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,促使市民相信法律、敬畏法律,进而产生并坚定法律信仰,在表达诉求时选择理性而不是任性,助推和谐中山建设。第三,善法工作可在“全民性”的前提下,以“精准型、立体式”为方向,实现社会各阶层、各年龄段的“全覆盖”,树立中山人的法治思维。另外,要立足中山市情,运用法治手段改造中山的熟人社会现象,培育中山人的契约意识。 中山的地方立法经过3年实践,已经探索出一些实用性经验,如“人大主导、各方参与”等,其中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第三方参与立法是一大亮点。如中山市律协是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。“本届市人大代表中有8名律师,充分体现了市委、市人大对律师行业的重视。 作为市人大代表,程禹斌积极履职。他表示,代表履职的第一准则是关注民生并有效表达民声,做好市人大代表我首先要完成两大主要任务,一是要深入选区、深入实地、深入群众,广泛收集社情民意,搜集选民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,积极反映选民和群众的呼声,切实维护选民和群众的合法权益;二是中山有了立法权,代表在参与立法事务时,要时刻谨记坚持问题导向,既要关心群众当前的切身利益问题,也要综合各方面因素,以平衡各方面的关系,不能偏向某一个方面或某一个群体,协调好各方利益。 “只有每位代表都积极履职,才能让人大代表制度真正鲜活起来,让群众更真切、生动地感受人民当家做主的力量。”程禹斌说,强化代表责任意识,最终是要强化代表对选民负责的意识,而非仅仅完成年度量化考核任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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